为了加强综合实验楼(新楼)会议室的管理,保证实验室各类会议或学术活动的顺利召开及规范有序使用,提高会议室的利用率,特制定会议室管理规定。
一、会议室使用:会议室主要用于实验室召开办公会,室领导组织召集的各种会议、接待来客、来访、上级来人,组织学术活动等。
二、会议室管理:会议室由实验室办公室负责管理;使用会议室最少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,由办公室协调安排,优先保证实验室固定人员使用。
三、会议室卫生:使用会议室过程中,要注意保持卫生,禁止吸烟,禁止随地吐痰,严禁在墙壁、桌椅上乱涂乱画,严禁拖动桌椅。使用完毕后,要认真清扫会议室卫生,及时清除垃圾,桌椅摆放整齐有序。
四、会议室安全:会议期间,与会人员要爱护会议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,禁止随便动用室内设备。会议结束后,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使用情况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;要确保做到会散、人走、窗闭、电源关、设备齐、门上锁。会议室钥匙由实验室办公室管理。
五、会议室配置的设备、桌椅未经许可,不得随意搬动挪作它用,室内物品不得随意拿出或挪用,若确因需要借用,必须征得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动用,事后归还原处。
六、会议室使用完毕后,应随时关闭门、窗和全部设施设备电源,切实做好防火、防盗及其他安全工作,如因参会人员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的责任。
七、实验室为固定人员无偿使用会议室提供良好的条件,使用人需向办公室提交相应的资料,如组织学术活动,需提交学术报告的通知或邀请函等;其他人员使用,半天400元,每天收费800元,以此类推。
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为非固定人员以自己的名义借用会议室。
八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。
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
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