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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公务机动车的管理和使用办法

圈字(002)号

作者:   |   发布时间:2015-11-05   |   【打印】 【关闭

北京切诺基吉普车(京EJ6946)为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公务车,主要为实验室各学科组进行野外科考和执行其它公务提供方便。为了加强对该车的使用管理,使之能够充分发挥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支持,特做如下规定。

1、该车为研究所的固定资产,由实验室直接管理使用,其各项直接成本费(含养路费、保险费、审验费、管理费和保养费)均由实验室支付。实验室委托专人对车辆进行管理。

2、实验室各学科组均可申请借用该车进行野外科考或其它公务活动。

3、拟申请借用该车进行野外科考的需提前向实验室申报用车计划,包括用车时间与考察地点,经批准后即可按计划使用。野外考察期间,除汽车修理费另行规定外,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与车辆有关的开支(如汽油费、停车费、过路费、人员费等)均由用车学科组支付。

4、拟在北京市内使用此车执行公务可随时向实验室申请。使用期间的汽油费、停车费、过路费等由用车学科组支付。

5、汽车在使用期间发生的故障需要修理时,汽车修理费一般由使用车辆的学科组支付。

6、用车人员使用期间应谨慎驾驶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,同时要爱护车辆,认真检查和随时保养,发现汽车出现故障要及时检修。

7、上述管理办法如与研究所有关规定不符,以研究所有关规定为准。

 

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

OO五年四月二十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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