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科技部、财政部有关文件的精神,为更好地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的作用,决定自即日起受理国家重点实验室自主研究课题的申请。
对于申请的项目,实验室将请有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议或评审。实验室根据评议或评审的意见决定项目是否立项。
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1、申请的项目需科学目标明确,突出科学问题的前瞻性和原创性;
2、本年度专项经费重点支持(1)实验新技术与新方法;(2)仪器的研制与升级改造;(3)特提斯造山带演化;(4)成矿作用;
3、申请者仔细阅读实验室《自主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》并遵守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,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及进度执行,不允许延期;
4、实验室鼓励研究生及博士后申请;
5、申请人提交一式二份材料连同电子版sklole@mail.iggcas.ac.cn)交实验室管理办公室;
6、表格(所内网—科技支撑系统—规章制度栏下载)统一用WORD形式仿宋_GB2312四号字体填报;
7、提交材料截止日期:5月20日。